过完“十一”大假,华凌家具市场4楼的商户杨军一直为一件事情苦恼着:通知要求出境家具的包装木条必须经过检疫,可这种木条不但价格比之前的普通木条翻了几番,而且排队都买不上。
和杨军一样苦恼的有华凌市场的其他商户,还有边疆宾馆、火车头等国家二类口岸的商户。他们的苦恼缘于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10月10日起开始实施的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该《办法》要求华凌、边疆宾馆、火车头、西域、碾子沟、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二类口岸和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出口货物的木质包装,依法实施检疫处理和加施标识。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处负责人指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3月1日起在国内施行,而新疆则晚施行了两年多时间,并且此前做了大量的宣传和准备工作,态度如此慎重正是为了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商家、顾客:“蒙混过关”?
天山网讯(记者马少宾报道)10月19日,华凌家具市场4楼的经营户杨军卖了一组床柜,客户是一名塔吉克斯坦人。和此前几次卖给老外的价格相比,这次卖的价格比较高,这组床柜杨军至少可以赚600元。
可是,杨军的欣喜很快被随之而来的苦恼取代了——当他将床柜搬运到华凌国家二类口岸的仓库打包时,他被告知买包装这组床柜的木条需要花费近500元。
仓库的管理人员告诉杨军,必须要用经过熏蒸检疫处理的木条包装,否则无法通关。
直到这时,杨军才想起早晨到商铺时看到的一张黄色宣传单,“看来这回是真正开始实施了”。此前杨军也见过同样的宣传单,但一直都没有执行。
那张宣传单上通知:从2007年10月10日起,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华凌、边疆宾馆等二类口岸的出口货物的木质包装,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第69号令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包装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实施检疫处理和加施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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