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州网3月29日电:(章坤荣 朱向阳)从今年4月1日起,日本将对进口货物木质包装实施新的规定,要求所有进口到日本的货物木质包装必须按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即ISPM15号)的规定,实施除害处理和加施专用标识。这就表示,对符合新规定要求的输日货物木质包装,入境时日方给予正常通关;对未经除害处理、未加施专用标识、专用标识不规范或者传带有害生物等不符合新规定的木质包装,日方将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或退回的措施。
为了及早适应这一要求,太仓意达技术贸易中心从3月13日就率先对太仓某企业出口日本的木包装进行了熏蒸处理,以确保在4月1日后到达日本的木包装符合日本官方的要求,这一做法得到了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认可。同时,检验检疫部门提请各有关企业注意,凡出口到日本的货物需使用木质包装并于4月1日之后到达日本口岸的,必须实施除害处理和加施专用标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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